关于2021年度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通知 |
来源:英国立博官方网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5:23 浏览次数: |
根据工作安排,自2020年10月14日起,开始启动2021年度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员工范围 1.公司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港澳台员工及到外校交流的员工。 注意:入学前已参加过工作且已缴纳过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务必提前将原有职工医疗保险注销,否则因保险冲突,无法参保。未能及时注销职工医疗保险而造成无法参加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2.青岛校区的员工因客观原因需在济南参保的,可以随同一起参保。已在青岛参保的,因保险冲突,无法在济南参保。 3.下列情况不在参保范围:在公司借读的员工;外国职工;外校到公司交流的员工;各类成人教育员工;未取得正式学籍延期入学的员工。 4.属于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的老员工,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资助范围共8类,分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别提醒:享受以上所述待遇的济南籍员工,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在当地参保,不在学校参保登记。 二、参保登记方式及截止时间 员工通过登录“山大卫生与健康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参保登记工作自2020年10月14日13:30正式开始,10月20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将不再受理参保登记事宜。参保登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参保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济南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选择弃保的员工,需下载并填写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的“弃保声明书”,由各学院(单位)留存备案。 三、各学院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中关于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的要求,望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应参保的员工,特别是因病休学、实习见习、在国外交流等特殊情况的员工。 四、参保缴费 1.参保缴费工作将于11月开始,在政府规定保费征缴期内,由员工本人通过济南市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平台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2.集团代缴 根据《英国立博中文版官网员工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山大综字〔2009〕37号】文件精神,公司员工2020年度被评为“特殊困难”的员工,其参保费由学校出资代为缴纳。(注意:“特殊困难”员工的名单已经提前导入系统,如有疑问可以通过所在学院向学工部咨询。)此类员工参保登记后,在缴费征缴期内,由学校集体代为缴纳参保费。 五、公司医疗保障模式 公司员工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模式,对于在校加入济南市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员工,学校筹资为其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未在校加入济南市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员工不享受此待遇。 六、2021年度济南市老员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在政府主导下,按照政府补助和个人(家庭)缴费相结合、待遇水平和筹资标准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非从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济南市2021年老员工个人缴费240元,政府补助580元。“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员工主要政策简介”详见附件2。 七、其它 员工参保平台仅借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员工类别、学院、年级”等涉及参保的相关数据。参保登记事宜,请咨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4101。 老员工医保参保登记技术服务QQ群:894471800
附件1:医保微信小程序操作文档 附件2: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员工主要政策简介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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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次数: |
根据工作安排,自2020年10月14日起,开始启动2021年度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员工范围 1.公司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港澳台员工及到外校交流的员工。 注意:入学前已参加过工作且已缴纳过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务必提前将原有职工医疗保险注销,否则因保险冲突,无法参保。未能及时注销职工医疗保险而造成无法参加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2.青岛校区的员工因客观原因需在济南参保的,可以随同一起参保。已在青岛参保的,因保险冲突,无法在济南参保。 3.下列情况不在参保范围:在公司借读的员工;外国职工;外校到公司交流的员工;各类成人教育员工;未取得正式学籍延期入学的员工。 4.属于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的老员工,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资助范围共8类,分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别提醒:享受以上所述待遇的济南籍员工,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在当地参保,不在学校参保登记。 二、参保登记方式及截止时间 员工通过登录“山大卫生与健康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参保登记工作自2020年10月14日13:30正式开始,10月20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将不再受理参保登记事宜。参保登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参保信息及相关材料报送济南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选择弃保的员工,需下载并填写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的“弃保声明书”,由各学院(单位)留存备案。 三、各学院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中关于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的要求,望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应参保的员工,特别是因病休学、实习见习、在国外交流等特殊情况的员工。 四、参保缴费 1.参保缴费工作将于11月开始,在政府规定保费征缴期内,由员工本人通过济南市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平台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2.集团代缴 根据《英国立博中文版官网员工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山大综字〔2009〕37号】文件精神,公司员工2020年度被评为“特殊困难”的员工,其参保费由学校出资代为缴纳。(注意:“特殊困难”员工的名单已经提前导入系统,如有疑问可以通过所在学院向学工部咨询。)此类员工参保登记后,在缴费征缴期内,由学校集体代为缴纳参保费。 五、公司医疗保障模式 公司员工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模式,对于在校加入济南市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员工,学校筹资为其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未在校加入济南市老员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员工不享受此待遇。 六、2021年度济南市老员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在政府主导下,按照政府补助和个人(家庭)缴费相结合、待遇水平和筹资标准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非从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济南市2021年老员工个人缴费240元,政府补助580元。“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员工主要政策简介”详见附件2。 七、其它 员工参保平台仅借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员工类别、学院、年级”等涉及参保的相关数据。参保登记事宜,请咨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4101。 老员工医保参保登记技术服务QQ群:894471800
附件1:医保微信小程序操作文档 附件2: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员工主要政策简介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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